判决公布后的第七天,宣传处的陈卫民找上门来了。
他先去了邹德华办公室。
等林正宇被叫过去的时候,陈卫民已经把事情说了一半了。
“省台法治频道想做一期专题节目,关于王志国案的。”陈卫民翻着手里的策划方案,“他们希望主审法官能出镜,阐述一下裁判逻辑和背后的法理思考。”
邹德华半眯着眼睛。
“什么形式的节目?”
“专题纪录片,时长三十到四十分钟,主要是法官个人讲述,穿插一些案件的公开资料。”
邹德华转头看向林正宇。
“你的意见呢?”
林正宇想了几秒钟。
“判决书是书面的释法,如果有机会用口头的方式再讲一遍,让更多人听到的话,我愿意做这件事。